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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三 章 清算 第 二 節 清算財團之構成及管理 ( 110年06月16日)
第 107 條
下列各款為財團債務:
一、管理人關於清算財團所為行為而生之債務。
二、管理人為清算財團請求履行雙務契約所生之債務,或因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應履行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
三、為清算財團無因管理所生之債務。
四、因清算財團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