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通則 ( 110年06月16日)
第 8 條
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