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  ( 110年05月07日)
第 7 條
債權人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聲請強制執行,有二件以上執行名義者,應依其件數,分次聲請強制執行及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