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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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理商業事件期限規則
( 110年06月16日)
第 7 條
院長或庭長審核第五條之催辦通知單或前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見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