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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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十八 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 112年12月27日)
第 250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四十七條至第二百四十九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