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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七 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 ( 112年12月27日)
第 455-30 條
聲請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無停止執行之效力。但管轄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於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裁定前,得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