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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處務規程  ( 112年11月07日)
第 13 條
資訊服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內政資訊業務政策與制度之規劃、推動、內政資訊業務計畫預算之審議、管制及考核。
二、內政資訊通訊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稽核。
三、自然人憑證、網路身分識別資訊業務之推動及應用規劃。
四、全國戶政、役政與土地資訊業務之推動及應用規劃。
五、內政資訊業務單一窗口之規劃及推動。
六、內政共通性資訊服務之規劃及推動。
七、內政共構機房、備援系統、網路通訊設施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八、個人終端軟硬體設備、客戶服務、報修服務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九、其他有關內政資訊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