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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110年03月08日)
第 12 條
對空中勤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內政專業獎章:
一、對空中勤務之推展,具有重大貢獻。
二、執行空中勤務,冒險犯難,奮勇盡職,具有重大貢獻。
三、對協助空中勤務之推展及執行,具有重大貢獻。
四、對空中勤務問題研究發展,具有重大貢獻。
五、對其他有關空中勤務,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