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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110年03月08日)
第 4 條
對戶政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內政專業獎章:
一、對戶籍行政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二、對國籍行政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三、對戶口調查、人口統計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四、對人口政策推行成效卓著,具有重大貢獻。
五、對戶政問題研究發展,具有重大貢獻。
六、對其他有關戶政業務,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