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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 113年01月15日)
第 7 條
反黑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防制組織犯罪相關法令研修。
二、防制組織犯罪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三、黑道、不良幫派組合活動情資蒐集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黑道、不良幫派組合及成員調查監管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五、同步掃黑行動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檢舉黑道、不良幫派組合犯罪案件之核處。
七、黑道、不良幫派組合資料之規劃、審核及建檔。
八、遭受不法侵害行業查訪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組織犯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