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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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 113年01月15日)
第 9 條
理化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理化鑑識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二、槍彈、化學、微物、文書、影音、測謊及痕跡等之鑑識。
三、支援刑案現場之理化證物採取及鑑驗。
四、理化技術之研究發展。
五、理化設備器材之規劃及維護。
六、其他有關理化鑑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