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112年06月26日)
第 4 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及管理站:
一、企劃經理科。
二、環境維護科。
三、保育研究科。
四、解說教育科。
五、行政室。
六、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