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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 98年07月31日)
第 14 條
規劃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區域計畫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之擬訂、變更及通盤檢討。
二、海岸及濕地復育工程之執行。
三、城鄉開發相關工程之執行。
四、城鄉發展指標之資料調查、建置及監控。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