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  ( 108年08月20日)
第 9 條
訓練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替代役軍事基礎及管理幹部訓練計畫之規劃、推動。
二、替代役役男役籍資料交接及會銜撥交作業之處理。
三、替代役受訓役男之考核、獎懲、諮商輔導及家屬聯繫。
四、替代役役男裝備之保管、維護、配發及處理。
五、役男入營體檢、訓練期間之醫療、伙食供應之管理。
六、替代役役男身分證之製發。
七、其他有關替代役軍事基礎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