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處務規程  ( 102年08月30日)
第 4 條
本所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安全防災組。
三、工程技術組。
四、環境控制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