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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1年06月10日)
第 13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
四、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