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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 112年11月16日)
第 9 條
住宅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住宅政策、法規與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
三、住宅補貼之擬訂、推動及督導。
四、住宅性能品質提升及督導,住宅資訊蒐集、調查、統計分析及發布。
五、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之擬訂及補助。
六、重大災害災民居住之協助。
七、住宅基金之籌措、資產管理及運用。
八、各項政策性優惠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撥付。
九、社會住宅興辦工程之財務規劃、分析及補助。
十、其他有關住宅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