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第 六 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 ( 112年06月09日)
第 54 條
政黨及任何人從事競選或罷免活動使用擴音器,不得製造噪音。違反者,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