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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第 三 節 候選人 ( 112年09月11日)
第 19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所定經登記為候選人者,於登記後將戶籍遷出其選舉區者,仍列入原選舉區選舉人名冊,行使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