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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 112年07月27日)
第 12 條
公辦政見發表會會場佈置須整潔莊嚴,會場正面應懸掛橫幅,標明選舉種類、屆別、選舉區及公辦政見發表會等字樣,會場兩側並應豎立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