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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選舉及罷免 第 五 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 ( 112年09月11日)
第 18 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發布公告候選人名單公告中載明。

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罷免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罷免活動之起、止時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發布本法第七十一條所定公告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