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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條例   第 二 章 祭祀公業之申報 ( 96年12月12日)
第 15 條
祭祀公業規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名稱、目的及所在地。
二、派下權之取得及喪失。
三、管理人人數、權限、任期、選任及解任方式。
四、規約之訂定及變更程序。
五、財產管理、處分及設定負擔之方式。
六、解散後財產分配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