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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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 97年04月23日)
第 3 條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之分配,以依本條例辦理祭祀公業土地清理工作之直轄市或縣(市)、鄉(鎮、市、區)主管機關主辦單位、登記機關及其他協助機關(單位)之在事人員為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