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 111年09月16日)
第 22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年九月底以前將全年度貧困家屬就醫醫療費用統計表,報內政部、國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