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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 四 章 權利義務 ( 110年01月27日)
第 26-1 條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出境,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與審查程序、核准之次數、期間、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