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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 107年03月01日)
第 23 條
一般替代役役男放假日數比照公務人員放假日數;服勤單位得因勤務需要,採例假日放假、輪流放假或累積放假方式實施。

一般替代役役男放假一日以連續二十四小時計。如因緊急勤務致停止或中斷役男放假者,應補足其放假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