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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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 104年09月30日)
第 7 條
亡故役男遺骸之安葬、安厝由服勤單位協助遺族依亡故役男遺言或遺族之意願辦理。
亡故役男遺骸葬厝軍人公墓時,由服勤單位協助遺族依各軍人公墓管理單位訂定之安葬、安厝程序辦理,內政部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