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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 111年12月30日)
第 9 條
助理生活輔導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前條第一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二)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