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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 108年07月11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以下簡稱安置機構),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許可設立辦理安置及教養業務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