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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商業同業公會 第 二 節 會員 ( 104年06月22日)
第 8 條
公司、行號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登記證照影本二份,送經該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並由該公會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