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合作社監事監查規則
( 105年09月29日)
第 5 條
監查工作,每半年至少舉行定期實地檢查一次,並得隨時抽查庫存與其他社務及業務。
前項定期實地檢查,每次以一天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