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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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9年06月03日)
第 1 條
為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並謀其遺屬生活之安定,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