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 103年09月18日)
第 9 條
協調處理特別小組應將協調結果提報本小組備查。
協調紀錄應於本小組備查後十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及相關單位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