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 四 章 保險給付 第 五 節 遺屬年金給付 ( 111年12月15日)
第 53 條
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第三款及第五款所稱在學,指就讀於國內公立學校、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立案之私立學校或境外當地主管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之學校,並具有正式學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