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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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 101年12月24日)
第 8 條
保險費補助之生效時間,自補助對象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生效日之當月起算。
前項規定於補助資格變更或喪失時,其變更或停止補助之生效時間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