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 三 章 生活重建 ( 104年05月20日)
第 32 條
社交活動及人際關係訓練服務提供單位提供服務,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社交活動具多元化,涵蓋動態及靜態活動。
二、結合運用社區資源,建立社區相關服務網絡。
三、製作服務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