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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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組織編制及人事管理準則
( 105年03月18日)
第 6 條
合作社依本準則訂定之組織系統、員額編制及人事管理規定,由理事會提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