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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   第 三 章 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第 五 節 網路申請登記 ( 110年07月13日)
第 70-1 條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方式,分為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由中央地政機關公告之。

前項全程網路申請,係指申請人於網路提出土地登記之申請,其應提出之文件均以電子文件提供並完成電子簽章者;非全程網路申請,係指申請人於網路提出土地登記之申請,其應提出之文件未能全部以電子文件提供並完成電子簽章,部分文件仍為書面者。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除未涉權利義務變動者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外,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