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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 五 章 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 ( 111年09月01日)
第 25 條
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包括臨街地特別負擔及一般負擔。

前項之臨街地特別負擔,指重劃後分配於道路兩側之臨街地,對其面臨之道路用地,按路寬比例所計算之負擔。

第一項之一般負擔,指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扣除道路兩側臨街地特別負擔後,所餘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