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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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條例
第 六 章 權利清理及地籍整理
( 100年06月15日)
第 30 條
原設定之他項權利登記及限制登記,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重劃土地分配確定後,依據分配結果逕為轉載或為塗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