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8年07月03日)
第 4 條
本辦法所稱原住民,指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
前項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