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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第 五 章 附則 ( 92年08月26日)
第 54 條
政府因舉辦大規模重劃之需要,將已完成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地區列入重劃範圍時,應將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負擔予以扣除。

第 55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