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二 編 地籍測量 第 六 章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 112年01月13日)
第 192 條
現有界址曲折者,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地籍調查時,檢具協議書,協議截彎取直。但以土地使用性質相同者為限。

前項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應經他項權利人之同意。但設定之他項權利內容完全一致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