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四 編 建築改良物測量 第 二 章 建物第一次測量 ( 112年01月13日)
第 279 條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檢附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九條所規定之文件辦理。

建物起造人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建物使用執照時,得同時檢附建造執照、核定工程圖樣、申請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依前二項規定繳驗之文件正本,於繳驗後發還。<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