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 91年01月25日)
第 6 條
標租土地租金應隨同消費者物價指數逐年調整。
租賃擔保金金額不得低於每年調整後之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