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土測繪法   第 六 章 測繪業管理 ( 96年03月21日)
第 40 條
測繪業登記證有效期限為四年,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十日內,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證;屆期未申請換證者,視同自行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