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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 97年05月16日)
第 9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國家安全局、國防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地方主管機關審核;經審核認有妨害國家安全、軍事機密或重大公共利益之虞者,駁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