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 102年01月31日)
第 7-1 條
測繪成果未涉國家機密,而有保密必要者,應由產製機關核定為一般公務機密。
前項測繪成果僅限提供機關或受機關委託處理公務之學校、團體、公民營機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