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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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6年04月18日)
第 8 條
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實際需要擬定下列各款生態都市規劃原則:
一、水與綠網絡系統串聯規劃設計原則。
二、雨水下滲、貯留之規劃設計原則。
三、計畫區內既有重要水資源及綠色資源管理維護原則。
四、地區風貌發展及管制原則。
五、地區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之建置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