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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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 92年02月12日)
第 10 條
聯席會議之審議事項如下:
一、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
二、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三、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水土保持計畫書。
四、其他經聯席會議決定應由聯席會議審議者。